通知公告
关于启动2026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
校内各学院: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关于启动2026年俄罗斯互换奖学金(中俄政府奖学金)遴选工作的通知》,202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通过俄罗斯互换奖学金渠道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高等院校学习、进修。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本科插班生:6-10个月
留学期限根据俄方录取结果确定
二、选派专业
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以及俄语语言文学、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三、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方提供的奖学金(免学费、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提供互换奖学金出国留学人员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申请条件
(一) 符合当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指南规定的申请条件。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三)具有良好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命感。
(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五)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六)类别条件: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相关要求:
(1)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为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全国高校俄语专业四级水平测试需为“优秀”等次。本科为非俄语专业的赴俄攻读硕士学位人员,一外须为俄语(须有俄语成绩相关证明),且学习俄罗斯优势专业的理工及人文社科专业。
(2)申请跨专业攻读硕士,仅限选择相近专业,且需提供拟留学专业辅修、选修等专业背景证明材料。
(3)年龄不超过35岁(199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本科插班生相关要求:
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品学兼优,专业同年级排名30%以内,无不及格科目;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年满18周岁。
五、外语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外语合格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若被确定为留学候选人,派出前须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班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
本科为俄语专业的申请人,不再支持其赴俄后进行语言预科学习,如需语言预科,费用自理。
六、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完成名单和学院推荐表(各学院自拟,包含个人信息、专业成绩、排名、学院推荐意见、拟推荐人联系方式等),于2025年10月30日下午5点前将加盖学院公章的名单和推荐表提交至恪勤楼414办公室,并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到QQ:237324677,过时不再受理。经学校评审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对拟推荐人员统一进行公示, 并组织学生进行项目申报和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工作。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张娟;QQ:237324677。
学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2025年10月28日